重庆一主城老板花8万郊县梁平乡下租房800年
新华网重庆频道讯 据重庆商报报道 租房子租期竟长达800年,你听说过吗?昨日,南岸南坪一个体老板张淑君就创下了这样惊人的奇迹:她与梁平人陈清文初步达成协议,以8万元的总价租下陈位于百里竹海风景区的“小洋房”,合同到2806年结束。为何要租这么久?张淑君告诉记者,本想8万元买下这幢房子,但无奈法律规定城镇居民不准到农村购房,所以只得动了个“歪”脑筋,名为“租”实际上是“买”。
农村建幢楼空了大半年
张淑君要租的“小洋房”,位于梁平县百里竹海市级风景区的腹地——竹山镇猎神村,建成才大半年。房屋占地120平方米,两楼一底,在山脚下显得相当气派。
38岁的房主陈清文称,他建房共花了6万多元,还不包括夫妻俩大半年跑手续、购材料以及兄弟邻居帮忙的人工费。6万多元是他和妻子打了整整10余年工才攒到的。挣到血汗钱后,陈也和当地许多村民一样,回家建房子。
去年初,陈好不容易拿到农村宅基地的手续,获准开挖地基。当时,住在县城的亲戚刘女士曾劝过陈,与其在乡下建幢房空着,不如在县城买套二手房,还可以出租。但陈先生和妻子认为,承包地(一直送给他人在耕种)在乡里,进城居住没根底。房建好了,钱也花光了,夫妻俩想到信用社抵押贷款搞养殖,可农房不能办抵押,夫妻又只得外出打工,房子至今空着。
房屋一租长达800年
眼下,当地景区公路开始硬化。在南岸做生意的老板张淑君闻讯后,愿出8万元购买陈的住房。在购买前,张淑君特意到律师事务所咨询,发现物权法草案第162条规定: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房。张称,虽然自己在做生意,但要在南山或歌乐山等较近的地方购买120平方米、两楼一底的房子,根本没那么多钱。
陈、张二人意见统一后商量:为了避免违法,就租800年吧!双方初步约定:800年租金共8万元;签约时,张一次性付给陈8万元,每年租金4000元逐年扣减,20年扣完后,余下的780年,则由陈免费送给张居住并享有居住权。
双方还签订特别授权委托书约定:“房东将该房的房产处置权、居住权、修葺权等权利,特别授权委托给张淑君及其后世继承人全权处理。陈及其子孙等财产继承人均不得违约收房,否则,违约金为总房租的10倍,即80万元。”
20年后有权收回房屋
对此,南岸区社会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称,这种租赁协议(合同)钻了《物权法》草案的“漏洞”,名为出租,实则是买卖。但根据其他法律和房屋租赁办法,租赁协议(合同)有效年限仅有20年。
重庆红岩律师事务所王天强律师说:“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租赁合同有效年限是20年。”王说,20年之后,陈清文或者其继承人有权收回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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