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县实行“三制度一基金”严防煤矿安全事故
一是实行“断粮”制度。对D类煤矿进行停产整顿,公安部门停止供炸药,电力公司停止供电。
二是实行群众监督与暗访相结合制度,对外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煤矿非法生产行为,产煤镇乡每月旬报煤矿安全情况,县级相关部门每月至少暗访1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是实行“一岗双责”制度,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实行“AB角”,完善安全生产问责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安全监管不留死角。四是县财政每年投入100万元建立安全生产专项基金,专项用于政府安全引导投入。截止目前,全县49家煤矿企业共发生煤矿安全事故4起,死伤5人,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了55.6%、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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