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依法查封福禄镇违法建设
2011年12月2日上午10点,县规划局陈世康副局长带领村镇科、法规科、规划监察执法大队全体成员,会同福禄镇政府、梁平国土监察执法大队,出动8车次,近50人次,对福禄镇河东街违规修建的锦程佳苑施工现场进行了查封,得到了现场群众的支持和好评,这也是我县规划建设执法首次采用查封手段,该举措有力的加强了查处违法建设的力度,有助于进一步规范规划建设次序。
张永均于2011年6月在梁平县福禄镇河东街违规修建的锦程佳苑(占地800余平方米,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经梁平规划监察执法大队调查,该建筑未经规划、国土、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未取得任何规划相关手续。规划局于2011年10月10日对其核发并送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书》,但违法建筑当事人拒不停止建设,对规划局送达的法律文书置若罔闻。为确保规划执法的严肃性,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七条之规定,经提请梁平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锦程佳苑施工现场进行查封。
在锦程佳苑施工现场,规划局对违法建筑当事人送达了《梁平县人民政府查封施工现场决定书》,陈世康副局长现场宣布了查封决定。随后执法人员用6块竹排封闭了施工现场楼道口,并在各主要通道、施工机械和显眼位置,张贴了由梁平县人民政府印制的封条。查封施工现场后,县规划局还对福禄镇的福地壹号小区和天塔小区分别下达了《重庆市梁平县规划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书》。
上一篇:梁平县“四强化”助推微型企业发展显成效
下一篇:石安镇骆马村.香椿阁农民新村规划方案的公告
更多资讯,更多精彩!点击梁平资讯
>> 相关文章:
>>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梁平信息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梁平信息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梁平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2、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梁平信息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梁平信息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梁平信息网联系;
4、本站信息仅供参考 不能作为医疗、经商的依据。
>> 推荐资讯:
>> 热门排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