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平乡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工伤纠纷
“五情”方法作指导调解纠纷见成效
去年年底复平乡永和村6组村民蒋祖田,在复平乡红日页岩砖厂务工上班期间,突然发病,厂方立即送往县医院抢救治疗,被诊断为因高血压引起脑溢血,在医院住院20多天,于元月13日出院,共花去医疗费4万多元,现在家疗养。双方为医疗费及病后伤残赔偿,护理、误工费等争议较大,一直未有达成协议引发纠纷。伤者家属于今年3月18日纠聚一伙老弱病残人到厂方采取非正常手段解决此事。
复平乡司法所所长得知这一消息后,立即赶赴现场,用真情劝说大家表示冷静,用柔情化解怨气,用行动帮助解决困难,耐心细致地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并当场承诺一定按照法律法规妥善处理受伤者的医疗费和后期护理费等,避免了一起群体事件发生。
一、耐心倾听陈述
第二天,双方来到乡司法所,杨所长热情招呼大家坐,给大家端上一杯热茶,递上一支香烟,稳定大家情绪,制造和谐的调解气氛,宣布了双方在调解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及人民调解的有关程序、作用、好处,打“官吏”的利弊,开始调解,首先由蒋祖田的代理人孙明权,陈述理由,蒋祖田是在砖厂上班期间发的病,应视为工伤,厂方应赔偿蒋祖田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生活费、交通费,并出据了医院诊断书及开支发票258600元,要求厂方全部负担医疗费及在家疗养的护理费、后期治疗费、误工费等每月2500元,接着厂方陈述,蒋祖田进厂务工之前就患有严重的高血压,不是我厂务工引发的疾病,我们不应承担医疗费,更不承担后期医疗费和护理费。我们从人道主义从发给予一定的补偿。他们真是各说各的理,一时不能达成协议。
二、真心分析理由
听了双方的陈述后,我们认为蒋祖田进厂之前患有高血压是实事,不宜从事重体力劳动,有可能在其他活动中也可能引发疾病,所以在此工伤纠纷中负有责任。红日页岩砖厂,是一个新办厂,由于没有经验,对招收工人前没有进行体检,对一些患为重大疾病,如高血压、风湿心脏病,颠痢病,黑老晕等不能从事生产的工人没有进行严格的准入把关,且没有签定《劳动用工合同》更没有给工人买意外伤害保险,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因此,厂方在蒋祖田劳务工伤中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双方听后,认为司法所分析透彻,句句在理,心服口服。
三、热心调解纠纷
1、蒋祖田劳务患病纠纷,伤者与红日页岩砖厂各承担一半责任,在县医院发生的医疗25860多元,各承担12930元。
2、由于蒋祖田患脑溢血,治愈尚难,只能回家疗养,经双方协商,蒋祖田疗养期限确定为二年,蒋祖田每月发生的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计为2000元,各负担一半,厂方一次性付给伤者后期疗养费、护理费等共计24000元。
3、厂方付给蒋祖田在厂务期间半月工资1000元,住院期间误工费、生活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共计4000元。
4、三项合计29000元,考虑厂方建厂时间不长,效益不太好,资金紧张,共分三次支付,签定协议后兑现2万元,2012年9月30日付1万,剩余部分12月30日付清,并规定了双方不得返悔,如返悔,违约方付给对方30%的违约金。
通过这次案例的调解成功,使我们懂得了学习刘玉美,要结合本职岗位,在工作中要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在这次纠纷调解中,运用刘玉美同志的“五情工作法”的“柔情化解纠纷”,使矛盾纠纷迅速成功调解,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了矛盾升级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促进了当地社会的和谐稳定。
复平乡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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