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家镇将新《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落到实处
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6年3月1日实施以来,柏家镇坚持结合本镇的实际,将《条例》落实到实处,保障五保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权益。
一、加强宣传,领会《条例》精神。新《条例》一实施,柏家镇就召集各村书记、主任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为期一天的新型《条例》业务培训,领会《条例》新的内涵,增强实施《条例》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利用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全篇刊载了新《条例》的内容,让《条例》内容家喻户晓,以便有力地执行该《条例》和监督该《条例》的执行。
二、开展五保对象普查,摸清五保对象。2006年7月上旬,柏家镇进行了半个月的五保对象重新普查认定,将符合条件的毫不遗漏地纳入五保供养,不符合条件的坚决核出五保供养对象范围。最终,符合新《条例》要求的共有48名,对这48名五保摸底对象重新登记造册,建立数据库,进行动态管理。
三、新修五保家园,让更多的五保对象享受更好的照顾。2006年7月,柏家镇中心村五保家园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本镇、村干部的努力下正式动工。目前,该工程已完成50%以上的工程量。五保家园共480m2,可入住14名五保供养老人,为今后五保供养老人村集体管理起到了一定的拉动作用。
柏家镇的五保供养工作还在不断地努力、摸索,在不断地为五保供养对象能享受到更好的服务提供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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