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镇幼儿意外摔伤 家长学校共担责
本报讯 (记者 秦健通讯员陈华东)小孩在学校做游戏时意外摔伤,家长认为应由学校负责,告上法庭。4月4日,梁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由梁平县某校给付小君(化名)医疗费等九千余元。
法院审理查明,去年6月20日中午,小君的祖父李国福将其送到梁平县龙门镇某校幼儿园,将小君交给值班的张老师后离开。 随后,小君在与同班同学做游戏时将右脚摔伤,后经医院诊断为右脚踝骨骨折,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小君受伤后相继在梁平县人民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等处治疗,共用去医疗费、鉴定费等共计1.8万余元。小君的家人认为,小君在学校摔伤,学校应承担责任,遂向学校索赔遭到拒绝,于是起诉到法院。法院认为,小君在幼儿园内与同班同学做游戏时摔伤,该校对小君尽到了教育管理之责,小君的摔伤系意外事故,小君和学校均无过错,应适用公平原则处理,小君的法定代理人和学校对小君的伤害所造成的损失应分担民事责任,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上一篇:县委书记张道华在竹山镇进行调研
下一篇:我县残疾人救助工作正在实施
更多资讯,更多精彩!点击梁平资讯
>> 相关文章:
>>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梁平信息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梁平信息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梁平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2、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梁平信息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梁平信息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梁平信息网联系;
4、本站信息仅供参考 不能作为医疗、经商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