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盛镇采取措施加快小城镇建设
新盛镇为促进“市级中心镇”场镇建设,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步伐,按照县政府审定的新盛镇场镇建设“十一五”总体规划的要求,8月份启动实施了场镇南街段建设。在建设过程中,需要立即对渝巫路与新乐路交叉路口一带、新盛镇营业厅右旁、悦达公司新盛分公司片区内的有关建筑物和部分居民住房实施拆除。
为顺利实现拆除,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制订了切实可行的拆除方案,即坚持自行组织拆除的原则,系单位拆除的其土地和建筑物不予补偿,系居民住房拆除的,其土地和建筑物按规定予以适当的补偿,拆除时限为2007年11月底。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镇党委书记、镇长亲自带领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顶烈日、冒酷暑,三番五次深入各拆除户做宣传思想工作,争取他们积极配合。功夫不负有心人,到目前为止,各拆除户均表示同意镇政府制定的拆除方案,将按时完成拆除任务,已有两户开始自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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