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镇:家贼难防 侄子贼手伸向二叔家
http://www.cqlp.com2008-01-07 08:39来源:重庆法院网点击:新闻投稿
“亲不亲,一家人。”谁能想到,侄子竟将贼手伸向了亲二叔家。近日,梁平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家贼”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万元人民币;判处同伙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人民币。
2007年7月15日晚,李某与张某商定次日早上7时左右到李某的二叔家去偷存折,因为李某知道那时二叔家没人。次日早上7时许,两人来到龙门镇明亮村,张某在外望风,因李某熟悉情况,便攀趴阳台进入其二叔家,盗走现金300元和信用社的活期存折一本。同日,张某采用假冒名字的方式分两次共取出存款7200元,均已挥霍完毕。2007年8月26日,张某被广州铁路公安处乘警抓获,9月李某在深圳被抓获。
法院认为,李某、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案发后,李某家人积极退赃,其犯罪时又未满18岁,且本着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遂依法作出了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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