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禄镇多项措施重奖科技养蚕
福禄镇高度重视蚕桑产业发展,切实贯彻“六化五配套”技术路线要求。为推广科技养蚕,福禄镇政府采取了多项奖励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继续实行蚕种补贴。蚕农每订养一张蚕种,镇政府补贴蚕种款10元。
二是新建室外养蚕大棚的,如果大棚养蚕并参加小蚕共育的,每张补助蚕种款15元。建室外养蚕大棚的用地作临时用地对待,免收一切行政事业性收费。建立的室外养蚕大棚符合县规定标准的(即面积不低于30m2,上盖有瓦和草,下有排水沟,四周围有遮阳网,地面硬化,搭建有固定蚕台或吊有省力蚕台,且每年养蚕8张以上的),除县财政补贴外,镇政府配套补助1200元。
三是标准小蚕共育室建设补助。新建或者改建符合县验收标准的小蚕共育室,除县补贴10000元外,镇政府配套补助10000元。
四是小蚕共育补助。凡参加小蚕共育的,每共育一张除县里补助8元以外,镇配套补助17元,蚕农每张只出10元。
五是大户奖励政策。实行科技养蚕(含大棚、小蚕共育)达到下列养蚕标准的给予奖励:年养蚕6—7.9张的,奖现金400元;年养蚕8—9.9张的,奖现金500元;年养蚕10张及其以上的,奖现金600元。
到目前为止,福禄镇已经新建标准化小蚕共育室2个,室外养蚕大棚25个,推广科技养蚕取得了实实在在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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