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胜司法所“四强化”力促社区矫正管理执法规范化
今年以来,安胜司法所严格按照县司法局开展的“社区矫正规范年”的活动要求,不断增强司法行政干警管理理念,提升社区矫正管理执法水平,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管理,采取了“四强化”力促本辖区的社区矫正管理执法工作规范有序。
一是提高认识,强化观念。安胜司法所加强了司法行政干警在社区矫正工作上的认识教育,明确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特殊性,从而强化执法管理观念改变,以此来引起对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在教育学习中,让司法行政干警进一步明白,社区矫正工作是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充分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人类文明进步的要求,是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社区矫正工作是从根本上提高对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二是加强学习,强化技能。司法行政干警积极开展学习 “两院两部”联合制定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重庆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进一步钻研,逐渐熟悉领会并掌握,进一步提高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强化业务技能,切实做到在社区矫正管理执法工作中能熟练运用。
三是规范执法,强化管理。安胜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进一步坚持了“严格执法、规范矫正、改革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强化对社区矫正人员日常管理,并积极探索创新管理工作方法,拓宽思路,在教育和帮扶上多动脑、多思考、想办法。在管理执法上,严格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来规范司法行政干警言行,要求在工作中做到耐心细致,语言文明,依法办事,不徇私情,强化责任意识。在对社区矫正人员执法管理上切实按照社区矫正日常管理“五个一”规定进行管控,司法所工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查访,避免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甚至重新违法犯罪情况发生。
四是完善档案,强化内务。安胜司法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国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重庆市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电子信息档案,做到录入及时正确、查询方便。完善和规范社区矫正人员的一人一档的纸质材料,做到法律文书齐全、日常管理记载明了、考核走访记录完备、书写格式和纸质规范。
安胜司法所:王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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