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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要求过分吗?
在教师节来临之际,从事人民教师事业达30余年之久的明达小学退休教师XXX,被一起交通事故致死,至今没有得到处理。
2010年7月21日19时20分左右,我父亲行走在人行道上,被同向行驶的渝FH5660号轻型自卸货车的后门挡板打倒在人行道上,造成我父亲当即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梁平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文号:[2010]第00032号),尸检结论:"因颅脑损伤死亡".事故原因是驾驶员徐家勇没有关尾车门,车速太快,在车行驶至梁平县屏锦镇万年村万年路董正兵家门前时,与父亲并排行走在人行道上靠里侧的母亲XXX突然看到父亲被车后厢门击中头部,象风一样的跑了十几米远,在母亲声嘶力竭地大声喊叫后那车稍停了下,我父亲当即倒在人行道与公路间的坎坎上,那车又继续快速行使了三四十米远,被前面村公所准备跳舞的民众喊到才停了下来,之后驾驶员徐家勇还凶巴巴吼我母亲:"你喊什么,喊喊喊!”待我母亲跑到父亲面前时,可怜我父亲,只用右眼看了下母亲,嘴张开,一句话都没来得及说,母亲就看到父亲的脸色由正常变紫色,母亲连忙掐父亲人中,但父亲已经走了。
为逃避刑事拘留,XXX家人主动找我方协商解决,但XXX本人一直不露面。XXX老婆为其支付了丧葬费,我们见肇事方很有诚意,便于2010年7月30号将父亲的尸体火化安葬。
安葬后,我方再找XXX方协商赔偿事宜,肇事方却态度大变,公开扬言:"我在公安、检察、法院都占人,赔多赔少凭我大方,无论怎么做,我都是监外执行!现在我掌握主动权了,要让他们围到我的脚弯弯转,他们打电话给我,由我高兴,想接就接,不想理就不接。要我付刑事责任,我要让他保险公司陪的钱就拿不到!”对方这样说,也是这样做的.他还唆使社会人员打电话,威胁、恐吓我们,致使我们全家精神受到极大伤害,严重影响了全家人的生活。XXX在发生这么重大的交通事故后,不但没有悔改之意,而且还亲自无证驾驶这辆车到七桥继续运输赚钱!在得知我们到法院起诉后,据说最近他准备把那车卖了,以逃避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时间拖得越久,我母亲精神越糟糕,关注我父亲这场交通事故的人们也越来越焦急,我们做子女的受到的伤害也越来越大。我可怜的患有多种疾病的母亲XXX整天以泪洗面,神情恍惚, 精神受到极大的打击,以至患病住院治疗了一段时间!让我们想不明白的是:肇事者这么恶劣,为什么一直逍遥法外?有人说是他因为买了保险的。那么如果买了保险的司机开车撞死人了,就象徐家勇一样,前期拿点钱哄骗受害方,以后就逍遥在外,那么他们就可以任意地去撞人:"反正有保险公司陪钱,我怕什么!”难道这不就是车祸事故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
我父亲是60年代的知识分子,为教育事业,为党和国家默默做出了那么多的贡献,刚刚安享晚年。他老人家中规中矩地走路,却被车撞死在人行道上!这是何等惨绝的事情啊!可怜我父亲临死时连一句话就说不出来,直至火化,他的眼和嘴都没有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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