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受雇在车内藏“伪基站” 群发诈骗短信被警方逮个正着
俗话说,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男子夏某和谢某受人雇佣,在自己的车内藏了一台“伪基站”设备,采用移动式操作群发诈骗短信,结果半路还是被警方探测发现,自然二人干的坏事也被曝光。
日前,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利用“伪基站”群发短信进行诈骗的案件作出了终审判决,夏某和谢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据此,法官告诫广大市民,现实生活中,一些人为了追求高额回报,见利忘义没有底线什么事都敢干,结果付出了惨重代价,受到惩处的夏某和谢某便是活教材。
两男子受雇操作“伪基站”
男子夏某和谢某都没有正当职业,但二人均乐于高消费,经常遇到手中缺钱的尴尬境地,于是,二人挖空心思寻找挣钱的路子。去年年底,二人在玩微信的过程中,结识一个昵称为“恭喜发财”的好友。相互聊天中,“恭喜发财”获悉二人急于挣钱,便给二人指引了一条既轻松来钱又快的路子。二人同意后,“恭喜发财”雇佣了二人,并许诺给以高额利润回报。
原来,“恭喜发财”是潜藏在幕后的一诈骗团伙老板,雇佣夏某和谢某干的是在车内安装一台群发短信设备,开着车辆轮流行驶到各地向不特定人群发诈骗短信。夏某和谢某二人收到老板提供的设备后,于去年12月8日至16日,驾驶安装有短信群发设备的小轿车,在湖南省慈利县,重庆市梁平区、万州区等地,由谢某负责操作该设备,多次向不特定人群群发含有钓鱼网站域名的虚假银行客服诈骗短信。
12月16日9时许,夏某、谢某在梁平区群发诈骗短信后,被害人陈某接到短信并按短信提示操作,当日被这一诈骗团伙骗走现金近5000元。
随后,夏某、谢某驾驶小轿车向万州区方向行驶过程中,继续向不特定人群发诈骗短信,但这次二人没有那么幸运,其骗人把戏被警方及时探测发现,民警在拦车检查后搜出了藏匿于小轿车内的群发短信设备。经鉴定,该设备系“伪基站”,当日已发送诈骗短信数量4万余条。
同时警方还查明,夏某于2014年9月曾因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系累犯。
犯诈骗罪获刑受罚
夏某、谢某受人雇佣利用伪基站群发诈骗短信一案查清后,警方将此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后向法院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审理后以二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作出判决,但二人却称只是受雇参与群发短信,没有获得实际诈骗钱款,属犯罪未遂应从轻处罚。于是,二人不服判决向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查明的事实足以认定,上诉人夏某、谢某利用伪基站群发诈骗短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群发诈骗短信数量在五千条以上,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当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量刑幅度判处刑罚,鉴于二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属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据此,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夏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谢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
记者 向贵平
通讯员 向存丹 贾一豪
上一篇:梁平区公安局合兴所开展夜间道路交通纠违行动
下一篇:寄情于“医” 融情于“患”——梁平区人民医院感染科发展纪实
更多资讯,更多精彩!点击梁平资讯
分享微信朋友圈
2、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梁平信息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梁平信息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梁平信息网联系;
4、本站信息仅供参考 不能作为医疗、经商的依据。